首页 关于《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2007年) 七、 关于《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2007年) 七、 七、 各保监局应加强保险许可证管理工作。一是应由办公室对许可证进行集中管理。二是对许可证应按照重要档案文件进行管理。三是许可证的领用、打印、发放、换发、销毁应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四是自行销毁旧许可证,应详细记录被销毁许可证的流水号、种类及数量。五是每年1月5日前应将上年各类许可证的出入库详细数字(领用、发放、收回、丢失、空白、销毁等数字)上报保监会办公厅。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