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施行后有关问题处置意见的通知(2000年) 二、 关于部分存款业务的处置办法 (五) 关于《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施行后有关问题处置意见的通知(2000年) (五) 二、 关于部分存款业务的处置办法 (五) 代发工资、养老金等业务,在实名制施行过渡期内(三个月),有关金融机构按2000年4月1日前的规定办理;身份证件及号码的登录问题有关金融机构可通过单位集中办理。 (四)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