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公路超限检测站应当根据检测路段交通流量、车辆出行结构等因素合理配置下列超限检测执法设备:
经依法定期检定合格的有关车辆计量检测设备;
卸载、分装货物或者清除障碍的相关机械设备;
执行公路监督检查任务的专用车辆;
用于调查取证、执法文书处理、通讯对讲、安全防护等与超限检测执法有关的其他设备。
经依法定期检定合格的有关车辆计量检测设备;
卸载、分装货物或者清除障碍的相关机械设备;
执行公路监督检查任务的专用车辆;
用于调查取证、执法文书处理、通讯对讲、安全防护等与超限检测执法有关的其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