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登记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基本要求 第三条 工程项目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驻地、副驻地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项目中标监理企业进行从业登记和业绩登记。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