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章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取得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活动,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监理业务。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