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4年)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监理企业违反本规定,由交通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引用法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