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 二、 考核评价程序 (三)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 (三) 二、 考核评价程序 (三) 直接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本标准,结合年度安全督查计划,每年对辖区内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情况至少组织一次监督抽查,同时根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情况,抽查一定比例的施工、监理合同段。具体抽查比例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但最低不少于10%。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