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等事项。施工单位还应当向从业人员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