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条 对严重危及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应当依法予以淘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制定严重危及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的淘汰目录并对外公布。 从业单位不得使用已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