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等工作的单位。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