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一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安全生产条件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