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2011年) 制定和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交通运输产业政策。完善交通运输产业政策,积极调整交通运输投资结构,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和内河航运的投资倾斜,探索在中央和地方财政设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拓宽内河航运建设资金渠道。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政策,加大对节能环保型企业和技术的支持力度,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交通运输企业和技术发展。安排政府性引导和补偿资金,鼓励并积极引导运输从业者和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船、装卸和施工装备等,加快淘汰高能耗车船及其他落后装备设施。

制定和实施促进节能减排的交通运输产业政策。完善交通运输产业政策,积极调整交通运输投资结构,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和内河航运的投资倾斜,探索在中央和地方财政设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拓宽内河航运建设资金渠道。研究制定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政策,加大对节能环保型企业和技术的支持力度,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交通运输企业和技术发展。安排政府性引导和补偿资金,鼓励并积极引导运输从业者和消费者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船、装卸和施工装备等,加快淘汰高能耗车船及其他落后装备设施。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激励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资金支持,将节能减排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设立不同层次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逐步形成以国家和地方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资金为主体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投入机制。研究探索节能减排投资担保机制。拓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融资渠道,充分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以及社会资金,扩大利用外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外无偿援助和优惠贷款,探索碳排放交易、清洁发展机制(CDM)等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各级人民政府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财税部门等沟通与协调,争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并给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积极推动碳税、燃油消费税等绿色财税制度改革,实施差异化的车船使用税、通行费等政策,探索拥挤收费等经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