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2011年) 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全面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在相关财税政策的支持配合下,试点开展老旧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建立健全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体系,加强检测监督管理,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和修造船厂切实强化节能减排技术进步与创新,加强对高能耗运输车船进入市场运营的源头控制。探索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和配套经济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加大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大吨位载货汽车、公交车和农村客车的补贴力度,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运输车辆。
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与退出。全面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在相关财税政策的支持配合下,试点开展老旧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建立健全营运车船燃料消耗检测体系,加强检测监督管理,促进汽车生产企业和修造船厂切实强化节能减排技术进步与创新,加强对高能耗运输车船进入市场运营的源头控制。探索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和配套经济补偿机制,积极争取加大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大吨位载货汽车、公交车和农村客车的补贴力度,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运输车辆。
内河船型标准化。加紧完善并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的经济激励政策和相关法律、行政配套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加强标准船型研发、现有船型比选以及落后船型淘汰等工作,加快推进长江、西江等船型标准化工作。进一步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委的支持,在《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财政补贴的适用范围,由长江干线拓展到长江、西江等主要通航流域,加大补贴力度,引导内河船舶运力结构优化,提升内河航运竞争力,充分发挥内河航运节能环保的比较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