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十二五”发展规划(2012年) (一)
(一) 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交通运输行业将全面体现“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行业环境保护监管力度、建设力度和科研力度,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到2015年,实现公路水路交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资源集约利用与生态保护取得实质性突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行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健全,行业环保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交通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高等级公路和沿海、内河主要港口的污水、废气等污染物基本实现达标排放,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的碳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11%,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的碳排放量比2005年降低16%;化学需氧量(COD)、总悬浮颗粒物(TSP)等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十一五”末降低20%;交通基础设施施工污水、内河港口生产污水、散货码头粉尘等行业环保的薄弱环节得到有效改善,港区和路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交通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保护取得实质性突破,行业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相比“十一五”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养护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旧沥青、疏浚土等的回收利用率显著提高;形成生态型公路和港口工程规范,并逐步得到推广;初步形成统筹协调、科学安排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生态修复计划并开始推进实施。
——交通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建成覆盖全国沿海和主要内河水域的船舶溢油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设备物资储备体系。沿海重点水域形成应对1000吨以上水上溢油事故的应急能力,一般港口水域形成200吨到500吨水上溢油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交通行业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行业环保监管涵盖交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与养护管理、客货运输等所有环节;全国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国家高速公路重点路段的环境状况得到有效监控;初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全国交通运输环保统计和公报制度。
——交通环保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在生态保护理论和技术、碳减排理论和技术、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等领域取得突破,科研成果推广力度进一步提高,初步建成适应行业需求、创新能力强的交通环保科研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