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2011年) (三)

(三) 交通职业教育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落实《交通部教育部关于推进交通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交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交通职业教育工作的支持和指导作用,进一步促进了交通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业院校举办者的责任,不断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交通职业院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效益得到大幅提升,15所交通高职院校进入国家示范及骨干院校建设行列,3所交通中职院校成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交通职业院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紧密结合行业发展需要,调整专业结构、优化课程设置,加强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强化技能培养、增强实践能力,为行业培养了大批“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人才,相当数量的毕业生成为交通运输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的骨干力量。“十一五”时期,交通职业院校共培养技能型人才50多万人,比“十五”增加了40%,毕业生年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交通职业院校在开展行业岗位技能培训和推动行业职业资格体系建设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交通技能型人才资源开发和行业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提高的重要保障力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必须充分地认识到:当前,交通教育培训工作仍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行业从业人员接受教育培训的程度与队伍建设整体素质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开展行业大规模干部教育培训的能力还不够强,重点还不够突出;二是对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劳动者教育培训的力度和针对性还不强,面向基层一线,立足工作实际、适应岗位需求的教育培训还不够多;三是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教育培训机构的基础能力还不够强,经费投入也相对不足等。这些问题既涉及思想观念,也涉及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和体制机制等,需要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教育培训机构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着力破除各种障碍,共同努力,加快提升行业教育培训能力和水平,保障交通教育培训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