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教育与培训发展规划(2011年) 4.
4. 支持部属和共建高校特色发展
积极引导部属和共建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继续保持行业特色,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人才资源和教学科研的综合优势,加快为交通运输行业培养创新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专门人才。根据行业急需紧缺人才需求,支持部属和共建高校加快综合运输、现代物流、道路运输、轨道交通、港口航道、水路运输、救助打捞、行政执法、信息化等相关领域的专业建设,促进行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支持部属和共建高校围绕交通运输科技发展战略目标和工作重点,强化学科梯队建设,参与行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开展交通领域基础性、前瞻性和自由探索性的科研活动,培养大学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支持部属和共建高校与科研单位、行业企业加强联合,充分发挥产学研结合的优势,建设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十二五”期间,与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交通运输急需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支持部属和共建高校建设30个左右交通重点学科点,建设10个交通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继续支持航海教育发展。加快建设航海主干学科专业,稳步拓展相关支撑学科专业。进一步优化航海专门人才培养结构,不断提高培养质量,引导我国航海教育主体向满足国际公约要求的职业教育方向发展;根据航运业发展需要,指导调控航海专门人才培养结构和规模;适应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需要,支持航海院校加快培养航运与金融、保险、贸易、法律、经济等专业领域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采取多种方式改善航海院校海上教学实习实训条件,探索包括建立国家实习船队以及与企业合作的多种航海类专业学生实习手段,努力提高航海专门人才的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