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项目法人应当与所选择的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
代建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代建工作内容;
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对其他参建单位的管理方式;
代建管理目标;
代建工作条件;
代建组织机构;
代建单位服务标准;
代建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履约担保要求及方式、利益分享办法;
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办法、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
代建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代建工作内容;
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的职责、权利与义务;
对其他参建单位的管理方式;
代建管理目标;
代建工作条件;
代建组织机构;
代建单位服务标准;
代建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履约担保要求及方式、利益分享办法;
绩效考核办法及奖励办法、违约责任、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