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施工单位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违反本办法规定,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和乱占土地的;

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变更设计中弄虚作假的;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