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4年) 第四章 市场主体行为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市场主体行为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不得附加不合理、不公正条款,不得签订虚假合同。 国家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项目法人与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签订廉政合同。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