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200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分为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公益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

依法投资建设经营性公路项目的国内外经济组织为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非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为公益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