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2000年) 第六章 罚则 第五十四条 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2000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罚则 第五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泄露有关评标情况或不公正评标、未按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取消评标委员会专家资格,建议其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分。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