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总承包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总承包管理 第二十七条 总承包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规定义务后,项目法人应当按照合同完成全部支付。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