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总承包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总承包管理 第二十二条 工程永久使用的大宗材料、关键设备和主要构件可由项目法人依法招标采购,也可由总承包单位按规定采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明确采购责任。由总承包单位采购的,应当采取集中采购的方式,采购方案应当经项目法人同意,并接受项目法人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