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2011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履行下列职责:

指挥疏导交通,维护公路交通秩序;

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

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或者受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业务;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排查公路交通安全隐患;

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按照有关规定查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接受群众求助;

实施交通应急管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