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2011年)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九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2011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九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建立执法回访制度,定期回访交通事故当事人,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