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