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九章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九章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日常养护工作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行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公路改扩建工作,执行公路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二条 公路养护工程分类细目附后,具体内容可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管理需要细化。 第五十三条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交通部发布的《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同时废止。 附录: 公路养护工程分类细目(略,详情请登录交通运输部网站) 第五十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