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五章 第五章 工程设计 第二十七条 养护工程一般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技术特别复杂的,可以采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 第二十八条 养护工程设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第二十九条 养护工程设计应当以专项检测或评估为依据,加强结构物承载力和旧路性能评价,强化对显性、隐性病害的诊断分析。 第三十条 养护工程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 养护工程设计文件应当对施工工艺和验收标准进行详细说明。 第三十二条 设计单位应当保证养护工程设计文件质量,做好设计交底,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第三十三条 养护工程设计实行动态设计。设计单位应当及时跟踪公路病害发展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设计变更。 第三十四条 养护工程设计文件应当通过审查或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