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前期工作 第十八条 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前期工作 第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或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标准规范规定的检测指标和频率,定期组织对公路路基、路面、桥梁、隧道、附属设施等进行检测和评定。 鼓励运用自动化快速检测技术开展检测工作。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