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08年) 第三章 交通用能单位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十七条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08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交通用能单位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第十七条 交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制度,根据生产过程中运量、运力、施工作业等多种因素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生产计划,提高交通用能设备的使用效率。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