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08年) 第二章 加强节能管理 第十二条 公路、水路交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2008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加强节能管理 第十二条 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确保项目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具体评估办法按照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