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程序规则(2020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证程序规则(2020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证员受公证机构指派,依照《公证法》和本规则规定的程序办理公证业务,并在出具的公证书上署名。 依照《公证法》和本规则的规定,在办理公证过程中须公证员亲自办理的事务,不得指派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办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