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21年) 第三章 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证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证协会接受委托开展投诉事项的调查工作,发现被投诉人有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行为的,应当依据行业规范对被投诉人实施行业惩戒。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