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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文书样式(试行)(2020年) 8.

8. 民事裁定书(对同一侵权行为另行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不予受理用)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

起诉人:×××。住所地:……。

(以上写明起诉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年××月××日,本院收到×××的起诉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写明案由)称,……(概述起诉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本院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民×……号原告/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民事公益诉讼(写明案由)一案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起诉人×××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写明案由)与该案系就同一侵权行为另行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依法应当不予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对×××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写明案由),本院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