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益性地质资料提供利用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条 公益性地质资料提供利用暂行办法(200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地质资料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提高地质工作的社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