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202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2022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会同宣传主管部门,协调和指导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对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渠道方式、典型案例、先进事迹等进行宣传,制作、刊登、播放有关公益广告、宣传教育节目或者其他宣传品,增强公民维护国家安全意识,提高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六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