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2022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或者不予重复奖励: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具有法定职责的人员举报的,不予奖励;
无法验证举报人身份,或者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的,不予奖励;
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不一致的,不予奖励;
对同一举报人的同一举报事项,不予重复奖励;对同一举报人提起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包含关系的举报事项,相同内容部分不予重复奖励;
经由举报线索调查发现新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违法主体的,不予重复奖励;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奖励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