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4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相关信息的披露(2013年) 二、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4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分步实现企业合并相关信息的披露(2013年) 二、 二、 对于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的附注部分,披露以下信息: (一) 前期和本期取得股权的取得时点、取得成本、取得比例和取得方式; (二) 取得控制权的时点及判断依据; (三)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以及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四) 购买日之前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五) 购买日之前与原持有股权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