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14年) 第二条

第二条 商业银行除应遵循中国证监会有关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外,还应遵循本规定的要求。

本规定所指定期报告的范围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