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08年) 第十七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08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与有效性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作出说明。监事会应就董事会所作的说明明确表示意见,并分别予以披露。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