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2013年) 第二章 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第三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2013年) 第三十条 第二章 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五节 重要事项 第三十条 公司以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在报告期内发生或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承诺事项,公司应当说明该承诺事项在报告期内的履行情况。如承诺未能及时履行的,应当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第二十九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