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9年) 第三章 年度报告摘要 第四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9年) 第四节 第三章 年度报告摘要 第四节 董事会报告 第五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应在其报告中,按照本准则第二十三条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情况进行讨论与分析。 第六十条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报告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第六十一条 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原因,同时说明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