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2014年) 第六十条

第六十条 公司应当披露审计报告正文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包括公司近两年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比较式利润表和比较式现金流量表,以及比较式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除提供合并财务报表外,还应当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附注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有关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