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201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中国证监会对特殊行业公司信息披露另有规定的,公司应当遵循其规定。

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另有规定的,公司在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时应当遵循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