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2024年)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二十二条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2024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监督保障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处理或者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