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2017年) 第二章 审查机制和程序 第九条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2017年) 第九条 第二章 审查机制和程序 第九条 政策制定机关可以就公平竞争审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向履行相应职责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提出咨询。反垄断执法机构基于政策制定机关提供的材料,提出咨询意见。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