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2021年) 第五章 第三方评估 第二十条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2021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第三方评估 第二十条 政策制定机关可以根据工作实际,委托具备相应评估能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对有关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评估,或者对公平竞争审查有关工作进行评估。 各级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本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实施情况开展评估。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