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组建公路巡逻民警队在公路上实施统一执法工作的通知(1996年) 二、 公安部关于组建公路巡逻民警队在公路上实施统一执法工作的通知(1996年) 二、 二、 公路巡逻民警队履行下列职责: (一) 维护交通秩序,指挥、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 (二) 维护公路治安秩序; (三) 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打击车匪路霸; (四) 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 (五) 依法查处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六) 接受公民报警; (七) 救助遭受意外受伤、突然患病或者遇险的人员; (八) 公安部规定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履行的其他职责。 公路巡逻民警队在公路上执行职务时,可以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当场盘问和检查、保护性约束措施等权力。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