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关问题的批复(2008年)
发布机关
公安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北京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公法字[2008]13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对吸食、注射毒品人员,无论成瘾与否,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吸毒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是行政处罚,而是一种强制性的戒毒治疗措施。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同时依法决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和社…
三、
对于同时被决定行政拘留和社区戒毒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先执行行政拘留,再执行社区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