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对查获异地吸毒人员处理问题的批复 公安部关于对查获异地吸毒人员处理问题的批复(2008年) 发布机关 公安部 效力 现行有效 上海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提请明确异地吸毒人员处理办法的请示》(沪公[2008]13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吸毒案件属于公安行政案件的范畴。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